马太福音(107)查经(太20: 17-19)下
1. 为什么交给外邦人?外邦人是谁?指的是罗马政府的官员:彼拉多。
A. 因为彼拉多是罗马政府派到以色列的巡抚,是权柄者,只有他有杀人的权柄,以色列是被罗马政府奴役的殖民地,根本无杀人权柄。(约18:31)所以,以色列民要杀死耶稣,必须在彼拉多面前控告。
B. 交给彼拉多也是上帝的旨意,并不是宗教领袖的得胜。因为上帝的旨意是:让耶稣合法的被政权处死、也是为了让耶稣合法的替罪人赎罪、合法的受鞭伤担当人类肉体的咒诅。所以无论鞭打耶稣,还是钉死耶稣,都是彼拉多下的命令,因彼拉多代表政权。(太27:26-27)
C. 人犯罪后,是上帝把人交给了魔鬼,魔鬼伤害人是从上帝那里得到的合法权柄。但耶稣流血代赎了人的罪,肉体受鞭打担当的是人肉体犯罪所受的咒诅,所以耶稣被钉死,必须通过合法权利的判定才能生效。(赛53:5)得平安指灵魂,得医治指肉体。所以耶稣必须交在政权彼拉多手里=外邦人。
5. 注意:耶稣的受死完全是为复活,没有死就没有复活。耶稣这时已经对门徒预言了三次他要受死,并且复活。但门徒因固有观念,仍只注重耶稣的受死,而不信耶稣的复活。(可16:11--13),(太26:1-2)
耶稣上十字架之前为什么三次对门徒发预言,他要受死并且复活?目的:让门徒明白他被钉死,不是他的无能,乃是上帝的计划,让他们想起经上的预言。通过预言明白上帝的旨意,是藉耶稣的受死拯救亚当里的罪人,解除因罪给人类带来的咒诅,让人信他是上帝的儿子,接受救恩。并且揭开属灵的真相,人都是死人,但因耶稣一次献上,信的人全部能够活过来。让人信耶稣。